1、那种情况下可以准许离婚
离婚在如下状况下可被准许:
1.协议离婚的,在满足双方已依法登记结婚、订立离婚协议,亲自申请离婚登记,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、亲自领取离婚证等条件的状况下,可被准许;
2.诉讼离婚的,在满足婚姻关系合法有效、当事人主动提出离婚请求、夫妻感情破裂、调解无效等条件的状况下,可被准许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
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
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,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前款规按期限届满后30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2、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筹备的材料
1.民事起诉状;
2.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;
3.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察表等结婚证明材料;
4.夫妻一同财产的证明;
5.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。
3、离婚起诉的步骤有哪些
法律快车提醒你,离婚起诉的步骤具体如下:
1.向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;
2.经立案大厅审察符合立案条件,由立案庭发出立案公告书;
3.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,将案件移送民事庭,由民事庭进行审理;
4.民事庭受案后,向另一方发出传票,需要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;
5.双方到庭,由法院进行调解;
6.调解无效的,法院通过开庭审理,作出判决。